当前位置: 利来国际利来国际平台官网首页>办事程序
来源: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18-05-24 17:20 点击数: 字体:
事项名称: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
事项类别:行政审批事项
办理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受理机构: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机构: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申请材料:
1.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场所关闭、闲置或拆除核准申请(1份)。
2.经审批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场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自行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材料(各1份)。
3.申请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若委托他人办理,另需提供委托函(1份)。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20日
承诺办理时限:10日(自然日)
发放证照情况:无
收费标准:无
表格下载:无
填表示例:无
投诉电话:8885887(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8234567(市效能办)
咨询电话:7500062,8222386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江滨北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乘车路线:15路,52路(支),60路,66路
状态查询:7500062,8222386